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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公墙位”能分割吗?

广东-梅州 01-06 14:08  悬赏 0  发布者:mzdeng…… 给我留言  回答:(0)
20年前,我家与邻居各有一面独立墙相邻靠在一起(四周各自独立)。现我拆了原砖瓦房欲在原址原墙位重新建房,邻居家房屋还完好无损。但是邻居认为我与他相邻的那面老墙是公墙(无任何人证物据)。理由是:当年我家先建房,他嫌是土墙,自愿不用公墙,另起了一面独立墙。要求我不准在拆除后的老墙位新建,要留一半墙位出来做空隙(原因是他侵占我宅基地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请问:1、他的要求合法吗?
          2、我是否有权在原墙位重建(不留一半墙位出来做空隙)?理由:即使此墙位算作公墙,公墙就是相邻两家作公共墙体的,不是公共空地。公墙建成后可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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