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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拆迁求助

江西-南昌市 01-06 15:29  悬赏 0  发布者:娜娜9901 给我留言  回答:(2)
问 题:我家位于南昌市环丘街53号(老门牌号为环丘街14号),1958年当时在统战部工作的爷爷被单位安置在此居住,之后我们一家人一直居住在此,1983年爷爷过世,由小女儿徐锦华顶替爷爷的工作。1987年南昌市政协将我们住户及房产移交给南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993年南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在没有进行房屋住户普查的情况下办理了产权证书,并且没有告知我们住户。现在房屋面临旧城改造拆迁,基督教的人态度强硬,根本不理会我们要求房改或房产置换的合理要求,向拆迁办提出货币补偿,而且不安置、不赔偿我们原住户。我们一家4代在此居住近60年,我们的情况也能算的上是历史遗留问题,却面临如此不堪的境地,不知道是否有什么政策或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如能施手援助,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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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06 15:31
建议你先对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追问:

谢谢律师的回应!我们需要哪些证据才足够呢?58年到现在经历的时间太久远了,我们向单位求助,单位说文革前后的档案基本上没办法找!而我们家能提供的证据因为种种原因基本上算是遗失了,能提供的只有常住户籍证明

回复时间: 2016-01-06 17:05
您好!如果你们能提供证据证明对该房屋的权利,可以先以南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再主张拆迁的相关利益。如需更多解答,建议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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