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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过户给女儿房产有关事宜

 08-19 09:52  悬赏 0  发布者:萍聚160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郑州 回答:(4)
我和前夫离异后有一套我单位房改房,为避免我们以后再婚发生房产纠葛,现把房产以买卖形式过户给我们唯一的女儿(19岁),考虑到女儿年纪尚小,以后也要恋爱结婚,怕她私自把房产抵押或买卖等单纯行为,所以我想申请法律公证对她有所约束,请问,我该如何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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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9日 10时05分
你好,可以在赠予协议中附带你所关心的条件!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满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9 09:59
还是写在你名下吧,将来女儿成熟了你在转给他,这是你自己的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再婚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1-08-19 10:03
当你和前夫就该房产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以后应不会发生纠葛..



房产所有人可不可以以你和孩子共有登记,或直接登记在你的名下,以后想给孩子再说!!


孩子已19岁,若房子在她自己的名下,他人是不好多约束的!!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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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4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19 10:18
约定由你女儿个人所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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