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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能成为离婚的证据吗,判离的可能大吗

 08-19 16:07  悬赏 0  发布者:ypy11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湖南 回答:(3)
本人因从事电脑行业,对电脑较精,故在家里两台电脑上都装有屏幕监控,婚后几年内后发现妻子陆续与数个男性有暧昧聊天内容(为这些事婚内几年常常吵架,感情不和),如见网友,与男子自拍搂肩照,神情暧昧(由妻子所拍)等,请问下这些能成为申请离婚的证据吗?判离的可能大吗?
问题补充:
还有一问再请教下,现所住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如我现在提出离婚,在没判离之前,我可不可以要求女方搬开。实在不想和她住一个屋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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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9日 16时10分
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每一次起诉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离,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再次起诉离婚,一般法院就会判离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9 16:10
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
回复时间: 2011-08-19 16:11
感情破裂法院才能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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