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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有哪些条件可以拿回

上海 08-19 16:20  悬赏 5  发布者:Kwo4695 回答:(7)
我在99年期间夫妻双方当时无条件赠送给她姐姐的,可是从赠送以后她姐姐一反常态,很无情所以我现在想拿回所赠送的房产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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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9 16:42
如具备合同法19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收回
回复时间: 2011-08-19 16:42
1、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撤销赠与。
2、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定撤销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法定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赠与的财产的返还】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19 19:03
如已经过户,则比较难,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8-19 21:48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回复时间: 2011-08-20 01:54
时间太久远,有难度。
回复时间: 2011-08-20 11:42
建议收集其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证据,可以诉讼解决,但是难度较大。
回复时间: 2011-08-21 14:29
如果已经办理过户登记且双方之间无特别约定的话又不符合合同法192条的情形的话,收回的可能性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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