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牟金海  北京孟宪辉  
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妻子是否需要付清一半房屋欠款才能拥有一半房子

 08-19 19:09  悬赏 10  发布者:小小秀才兵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湖州 回答:(3)
我女朋友要求我婚前在房产证上写她名字,一、 房子首付9万是我父母出的;二、 剩余欠款32万,其中20万房款,12万房贷利息,贷款期限是15年。问题是:假设5年后我们离婚了,还有10万欠款没还,是否女方要支付5万欠款之后才能得到一半房产权?还是:她不用支付5万欠款,我必须无条件给她一般房子或者等量的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264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9日 19时20分
加上她的名字,房屋为二人共有,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追问:

谢谢您,陈老师!
假设已经还清了20万债务,还剩10万,如果离婚时,她提出不想继续跟我共同还这剩余的10万债务,她也不要房子,那么法律上是否要求我支付她之前所付出的还款钱(假如她偿还了20万中的10万)?是否需要10万的票据凭证?

回答:

不需要,因已并入房子中,放弃房产,同时也放弃了还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陈老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9 19:15
一半房产权,自从她的名字登记到房产证之日起,已经属于她所有,你的假设只不过在分割财产时考虑的债务承担而已。
回复时间: 2011-08-19 19:46
加上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743
广西 柳州
人气:71300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