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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有企业签订过无固定限期合同,但是现在要求辞职可企业不给办理怎么办?

新疆-哈密 08-20 01:29  悬赏 10  发布者:夏妞妞 给我留言  回答:(3)
1996年与国有企业签订了无固定限期合同,但是本人现在想要办理辞职手续,在一个月之前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多次与单位交谈,至今仍是不给办理!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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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20 07:02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8-20 09:5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8-20 22:01
你好!
    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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