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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宅基地买卖纠纷

上海-奉贤区 01-09 17:21  悬赏 20  发布者:ihongf……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于2015年5月购买一处宅基地房屋。当时和男房主签的购买合同并支付了房款,由于原租户在租期内,约定于2015年12月30号我收回房屋。到期收房时,发现男房主不知去向(此人赌博),女房主出面制止我收房,并拿出了离婚协议,协议上写明双方于2011年离婚,房屋归女方所有(宅基地使用证上仍是男方姓名)。请问:1、若起诉男方要回房款,男方已不知去向,且由于赌博,偿还能力未知,是否是权宜之计?2、若起诉履行合同,女房主是否有权利制止我收房?3、目前我已报案,本着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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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09 17:45
有方案的,具体来律师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1-09 17:56
女房主有权制止你收房。
男人出售不属于自己的房屋,涉嫌诈骗,报警吧
回复时间: 2016-01-09 22:51
应当报案处理。
若报案行不通,应当起诉男房主要求退钱。
速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1-11 09:52
要看协议才能研究,协议很有可能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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