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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

 08-20 17:00  悬赏 20  发布者:xoD184 回答:(3)
我与丈夫刚请破裂,要离婚,儿子今年15岁,开学上高一,家有住宅三套:现住宅价值100万,北海住宅价值30万,三亚住宅是刚刚买的,未进户,还差尾款近3万元未交。请问如果起诉离婚还在跟我,财产该怎样分,孩子的抚养费、学费等他该怎样给?(男方是公务员,我在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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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0 17:14
1、如果“家有住宅三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2、孩子抚养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1-08-20 17:16
婚后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分
对方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孩子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8-20 18:15
原则上均分
抚养费是对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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