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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方怀孕2月,但是现在因为男女双方吵架会分手

 08-20 20:45  悬赏 10  发布者:念姊曦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5)
未婚女方怀孕2月,但是现在因为男女双方吵架会分手,男方建议去打掉小孩子,但是女方想要报复男方,所以不愿打掉,请问这种情况,这个小孩子,男方可以选择不把小孩子的户口上在他的名下吗,而且男方在小孩出生后可以有权利不抚养这个小孩吗
注:男女双方都是四川人
问题补充:
我更正一下 不是不抚养 就是说小孩子判给谁 男方可不可以要求小孩跟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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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21日 06时51分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具有抚养的义务,小孩出生时还没有取得准生证的,违反了计划生育法,需要缴社会抚养费。男方拒绝小孩的户口上在他的名下的,女方也无法强求。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0 20:55
男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追问:

那女方承担抚养费吗?因为男方建议打掉小孩子,但是女方想报复男方来得?这样的话触犯了法律没有呢?

回复时间: 2011-08-20 21:06
打掉或者不打掉孩子不是法律调整的范畴,但是,孩子一旦出生,双方都有义务抚养孩子,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1-08-20 21:07
男方与女方分手后,该孩子出生即为非婚生子女,但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具有抚养的义务,男方若拒绝抚养孩子,将触犯婚姻法等法律。
回复时间: 2011-08-20 22:41
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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