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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房房东公共区域放置了贵重物品

重庆 01-10 20:25  悬赏 25  发布者:xjnbb2…… 给我留言  回答:(4)
合租房房东公共区域放置了贵重物品(一个小金元宝放在观音像旁边),说若是丢了,押金不予退还。但是合租房还有她儿子的同学(免费住在她家里)。也会用到公共区域。若是他同学拿了,这该找谁?房东若是找借口不退押金,派出所管吗。听说金额小的,一般不管事。
问题补充:
并且房东在合同上也没写清楚她有哪些贵重物品,我就是想咨询下,想这种金额不大不小的。派出所能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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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10 20:19
一般是不行的
追问:

不行是什么不行。是她不能不退押金是吗

回复时间: 2016-01-10 20:58
如果物品掉了,只要不是你拿的,就不用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1-10 21:33
你对金元宝没有保管义务,同时摆放地方也不是你独立控制的租赁房间,不应当由你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1-11 10:16
如是贵重物品估计房东也不会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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