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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首付,婚后还完贷款,加老婆名字并公证

湖北-武汉 08-21 12:10  悬赏 0  发布者:oCW4802 回答:(8)
婚前老公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现已经还完。根据新婚姻法,如果现要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注明我俩各占的份额)再去公证,若离婚,是否按照公证后的房产证上我俩各占的份额分配?  如果不是,我应该怎么做去保障个人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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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21 14:09
登记共有就是共同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17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21 16:48
加名或公证房屋为共有都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8-21 12:11
公证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8-21 12:24
登记共有就是共同财产。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8-21 12:44
你好。公证有效,属于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21 12:52
公证有效,属于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21 14:32
如增加登记你的名义,则房产就应属于你们共同财产,注明了所占的份额的,按照份额享有!不增加登记的,至少签订协议约定未共有!
回复时间: 2011-08-22 11:46
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并注明份额后公正,则房屋属于你们共同财产,若离婚按照公证后各占的份额分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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