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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事宜

新疆-乌鲁木齐 08-21 14:15  悬赏 0  发布者:白红红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有一些离婚方面的问题想你咨询一下:
我和我丈夫离婚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双方婚后有一套自建房,房屋产权归儿子所有,暂时归男方管理居住,所得收入归男方用于抚养孩子所需,南方不得转卖房屋,女方有权居住,2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现在他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改为我照顾孩子,是否要变更抚养权?

  在协议中我们双方对房子的分配权益是不是相等?
  房子暂归男方管理居住,所得收入归男方用于抚养孩子所需,但是现在我在照顾孩子,我是否有权使用该房屋的所得收入?如果他再婚,是否会影响到“房屋所有权归儿子所有”的权益?这份协议是否公平?我们是否可以就这个协议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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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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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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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21 15:17
1、要求变更抚养权。
2、及时将房产办理你孩子名下。
回复时间: 2011-08-21 14:29
离婚协议无论是否公平,只要当时是自愿签订的协议,没有胁迫或欺诈等具体情况,要求变更都是很难的,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
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既然你现在抚养孩子,对方也没有什么意见,就可以这样继续下去了,没有必要再去变更抚养权,你可以对房产的收益问题与男方协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建议在当地找律师面谈解决具体的操作问题,
回复时间: 2011-08-21 15:25
建议您找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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