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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问题  急急急

广东-深圳 08-21 14:27  悬赏 0  发布者:叶铭 给我留言  回答:(8)
夫妻共有的房屋产权,丈夫6年前未经妻子同意委托他人全权处理房屋产权包括买卖转让,并伪造其妻子在委托书签名。并在次年委托人将房产被委托人转卖。直至6年后二次被转卖。人家收房其妻儿才知真相,而此时房产证已变更为二次交易的产权人。。请问其妻上诉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并判定第一次交易、二次交易无效。归还产权。。因为其妻是不知情下、未同意下所产生的买卖合同。。此上诉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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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6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21 14:30
1,要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及结合两次交易对方是否是善意来确定。
这样才能确定你是否有权撤消原合同。,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4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21 15:22
如买方非善意的,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8-21 14:30
根据你说的情况,根据新的司法解释,你只能起诉你的丈夫,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委托律师,请直接联系我:深圳万磊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8-21 14:39
1、房产登记已变更,女方现在已不能要求撤消买卖合同;
2、但女方可以向男方主张补偿款。
回复时间: 2011-08-21 14:54
如果是深圳的房产,委托他人出售的,委托书须经公证,如果经过公证,一般公证员不敢在当事人不在现场签名的情况下出具公证书的。

目前是否可以主张该等转让行为无效,则要看能否证明买方恶意,如明知共有权人未同意或明知授权委托是假的等,这点比较困难,要看是否有相应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起诉判决转让行为无效,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执行,将房产重新登记回夫妻名下。

目前,夫妻关系存续,没有提出离婚,如果无法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则也无法向丈夫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属于妻子的转让款,因为是夫妻共有财产,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回复时间: 2011-08-21 15:36
只能起诉你的丈夫,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8-21 16:20
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拿回房产,赶快起诉不然过了诉讼时效就胜诉不了了。
回复时间: 2011-08-21 17:47
女方可以向男方主张补偿款。 若有疑问或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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