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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区别?

 01-13 17:49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河南-河南 回答:(1)
我亲戚被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抓起来了,听人说应该是故意伤害罪,我想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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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1月13日 17时51分
你好,可通过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所侵害的客体进行区别。 在主观故意方面。故意伤害罪主要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在客观行为方面。故意伤害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特定,一般是认识的或有过节的人。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而寻衅滋事侵害的对象比较随意,只为了追求精神刺激而不计后果。 在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是单一客体。而随意殴打构成寻衅滋事罪所侵害的不仅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还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且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是该罪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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