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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交易

 08-25 15:49  悬赏 0  发布者:李一琳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3)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有个亲戚有套房子想卖,中介找到买家并签署了买卖合同,买家支付了30%的定金和首期款。但在办理转户手续时地产交易中心告知这是套房改重购房(原来是集资房,由于历史原因后来办了房改房的房产证),要补办退购手续后才能交易,而办理这种手续需要半年或一年时间,现在买方要求入住,卖方认为房款的70%尚未收齐让买方入住不妥,想用以下几种方法解决:1,退还买方的首期款(定金不退),按市场价租给买方住并签署租赁合同。2,不退买方的首期款,按低于市场价租给买方住并签署租赁合同。3,退还买方的首期款(不退定金)待手续办好后再按原合同交易。请问律师哪种处理方法合理合法?期待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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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25日 16时10分
三种方案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都有风险存在。建议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履行中进行重新约定,避免买方控告违约。因为这主要是卖方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万一以后房价下跌,买方以此为理由起诉卖方违约,那卖方是要承担责任的。
追问:

秦律师,谢谢您的答复!您的意思是在原买卖合同中再补签协议吗?怎么写呢?是说由于某某客观原因转户手续延迟办理,待手续办妥还按原来的协议进行交易吗?我只要答应房子还卖给原买方就不算违约吧,期望指教谢谢!

回答:

先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起草一份补充协议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要明确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对该原因造成的履行迟延不视为违约,然后寻求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继续履行协议。说白一点,就是找一个变通处理措施,双方均认可又能够执行,双方也都不能以此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如有需要,可以聘请律师协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秦律师的指教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5 17:22
都有风险存在
回复时间: 2011-08-25 18:01
你好,属于可协商的问题,由你们双方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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