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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变更

浙江-湖州 08-25 17:00  悬赏 0  发布者:きちゃあ 给我留言  回答:(4)
今年2月离婚,离婚协议一套120平方的房子归女儿所有,女儿今年9岁,跟父亲生活,房子今年年底拿房,购房合同是我一人的名字,拿房后办理房产证手续,
请问:1、能否在办理房产证时,直接把购房人的名字更改为我女儿的名字?
      2、如果要办过户,那怎样办理手续既可以保证房子产权归女儿所有,父亲不得变卖,又能降低过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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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5 17:05
女儿是未成年人,可能不行。
回复时间: 2011-08-25 17:08
未成年人不能登记,但可以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待子女满18周岁后过户
回复时间: 2011-08-25 17:18
未成年人不能登记
回复时间: 2011-08-25 22:48
1、不能2、基本上没有可能,给未成年人只能通过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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