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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属不属与共同财产?我有没有权利继承?

 08-26 15:54  悬赏 15  发布者:MIW4099 回答:(1)
我和老公从2003年开始共同生活,我们是再婚家庭,由于老公和前妻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直到2010年才把结婚登记办理下来,我们与2008年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购房协议上面写的是老公的名字,现在老公因病去世了,请问这套房子属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我该怎么继承?老公和前妻有一个女儿,父母都健在,我和老公没有孩子,现在房子作价40万元,我应得的那部分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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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6 15:57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爱人购买房产时,是你二人共同出资,应认定为二人共有所有,先分割出20万元是你的个人财产,剩余20万元由你、你爱人的孩子、父母五人均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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