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建新  李保忠  吴亮  王林  
该问题已关闭

收养法

四川-广元 08-26 17:14  悬赏 10  发布者:Bwb2857 回答:(1)
我有二小孩,我们弟弟无生育,已经结婚,三十五了我小孩超生的,我们双方想把小孩收养给他,行吗,民政局回答说,我们这里要开发,不让户口变动,我弟弟户口在深圳,,又不是我们这里,和开发有关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7 15:34
你好:
      没关系。可以收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宁夏银川
上海杨浦区
江苏苏州
山东聊城
广东广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3353
辽宁 沈阳
人气:530282
河北 保定
人气:174916
辽宁 锦州
人气:474423
河北 保定
人气:429171
浙江 嘉兴
人气:1013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