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陈皓元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

吉林-吉林 08-27 09:42  悬赏 5  发布者:YwQ1293 回答:(2)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当天晚上21.00左右,司机甲弃车逃逸有自首情节,自首时间次日早8.00左右,司机甲无酒驾。肇事时(司机甲)下车询问对方(司机乙)是否哪里不舒服,并且120的急救电话是(肇事司机甲)打的。后来看120来了 害怕了,也为了绸钱就离开了肇事现场。。。司机乙经抢救无效而死亡!这种情况肇事司机会判几年呢???在线等解释。。急急急 肇事司机全责,并且无经济能力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7 10:04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11-08-27 19:21
毕长明律师解答:
1、车在人不在,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承担全部责任;
2、若非当场死亡,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3、若车辆有保险,建议同死者家属作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010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91
山东 菏泽
人气:2161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