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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即共同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广东-广州 08-27 21:11  悬赏 20  发布者:jockyj…… 给我留言  回答:(4)
夫妻婚前买房,首付中女方父母借5万,其余首付夫妻共同支付,以女方名义签购房合同和按揭,双方共同还贷,两年后结婚,婚后继续还贷,目前已还完贷款。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另外补充说明一点就是,双方买房前已同居,财政完全交女方打理,男方工资卡等完全交女方保管及使用,所以我说的双方共同出资只是指实际情况是这样,但提供不出证据。我的问题是:
1、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这房子将怎么分?
2、男方如何证明购房首付及婚前的还贷是双方共同出资?抑或是这种情况就没办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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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28 10:00
没有证据的,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婚后还贷及房屋增值男方有权分
回复时间: 2011-08-27 21:16
按共同财产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8-27 21:24
要有证据证明是双方出资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1-08-28 14:43
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婚后还贷及房屋增值男方有权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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