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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重庆-渝北 01-20 02:45  悬赏 0  发布者:liuli7……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3年,我和妻子均为二婚组建家庭。婚后无小孩,她于去年因意外身故。婚前她自行在渝北区龙头寺购买房屋一套,婚后由于我一直没有工作,我们也没有一起还贷,现在这套房子是我丈母娘一家暂住,请问我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我的比例是多少?
问题补充:
现在岳母以我和妻子结婚时间不长等等借口,打算用5万块钱让我放弃继承权,我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遗产分割?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我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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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20 19:08
有权继承。继承份额: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回复时间: 2016-01-20 10:23
你好!该套房屋属于你妻子的遗产,你有权继承。与其父母平均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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