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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问题

广东-广州 08-28 15:50  悬赏 5  发布者:eGd2578 回答:(5)
我家一个店面出租,租赁合同到期两个多月了。我想收回来自己用,又怕他不付这两月的租金走了(因为以前发生过)而且已经两年没有收水费都是物业先垫交的。我们就先让他先付一部分钱后通知他不再续租,到时候按到什么时候搬再把钱退还。他认为我们收了这笔钱是默认续租。我们该怎样才能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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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8 15:53
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8-28 17:04
你好,依法提前30天书面告知解除合同,要求其限期搬离。
回复时间: 2011-08-28 17:36
你好,原合同到期,你们现在属不定期租赁关系,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方解除合同的,提前30天书面告知对方限期搬离。对方限期未搬离的,起诉他。
回复时间: 2011-08-28 21:57
按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8-29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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