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政府机关出台文件错误问题
黑龙江-七台河 08-29 05:27 悬赏 0 发布者:dongq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七台河市一名农税专管员,前几天看到文件:《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管的通知》黑编2011【56】号,上面说是按照财政部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2009【37】号制定的。我查了一下2009【37】号文件,上面明确规定:具体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而黑龙江省耕地占用税职能划转文件则是省编委制定的。明显违背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2009【37】号的要求。
附件: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 财税[2009]37号
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落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划转问题的批复》(中编办字[1995]120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所人员编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6] 10号)精神,推动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两税征管体制,现就加快落实地方财政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管职能划转
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两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中属于行政、事业编制的两税征管人员,可随职能一并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具体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在划转两税征管人员时应尊重本人意愿,确保划转人员的行政或者事业编制对应关系不变。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的,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职能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乡级财政两税征管人员是否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如乡级财政两税征管人员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具体方案应与县级以上地方财政两税征管人员划转方案一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财政两税征管人员不随职能划转的地区,地方税务部门不能因增加两税征管职能而增加编制。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及时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划转方案,针对两税征管职能划转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指导、协调和督促省以下各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扎实做好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
(二)妥善安置财政部门两税征管人员。地方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与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地方财政部门两税征管职能划转涉及的各项工作。各级地方财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充实和完善基层财政部门职能,提高不划转的两税征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地方税务部门要及时安排划转人员工作。确保职能调整与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保证地方两税征管工作顺利衔接。
(三)严肃组织纪律。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地方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确保两税征管职能划转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力争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实现理顺征管体制与强化征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
二。黑编[2011]56号
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局: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划转问题的批复》中编办字[1995]【看不清】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和地方税务所人员编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字[1996]【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37】文件精神,经省编委领导同意,将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划转工作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职能划转后,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机关的人员编制维持不变。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而黑龙江省耕地占用税职能划转文件则是省编委制定的。明显违背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2009【37】号的要求。
附件: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 财税[2009]37号
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落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划转问题的批复》(中编办字[1995]120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所人员编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6] 10号)精神,推动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两税征管体制,现就加快落实地方财政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管职能划转
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两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中属于行政、事业编制的两税征管人员,可随职能一并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具体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在划转两税征管人员时应尊重本人意愿,确保划转人员的行政或者事业编制对应关系不变。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的,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职能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乡级财政两税征管人员是否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如乡级财政两税征管人员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具体方案应与县级以上地方财政两税征管人员划转方案一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财政两税征管人员不随职能划转的地区,地方税务部门不能因增加两税征管职能而增加编制。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及时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划转方案,针对两税征管职能划转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指导、协调和督促省以下各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扎实做好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
(二)妥善安置财政部门两税征管人员。地方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与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地方财政部门两税征管职能划转涉及的各项工作。各级地方财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充实和完善基层财政部门职能,提高不划转的两税征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地方税务部门要及时安排划转人员工作。确保职能调整与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保证地方两税征管工作顺利衔接。
(三)严肃组织纪律。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地方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确保两税征管职能划转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力争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实现理顺征管体制与强化征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
二。黑编[2011]56号
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局: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划转问题的批复》中编办字[1995]【看不清】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和地方税务所人员编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字[1996]【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37】文件精神,经省编委领导同意,将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划转工作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职能划转后,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机关的人员编制维持不变。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一事业单位领导撰改上级政府机关下发的文件(通过涂改数据加彩色复印 1个回答10
- 聚众冲击政府机关 1个回答20
- 请问政府机关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和法律了吗? 1个回答0
- 政府机关车辆非工作日时间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什么后果? 5个回答0
- 上级政府机关可以领导下级政府机关吗 1个回答1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李保忠)(2022-03-20)·您好,赵律师,我是济宁汶上的,今年1月份借给了朋友2000块钱
- (王远洋)(2022-03-19)·我是一名在上初一的女生 就在昨天晚上有很多个人说要在我周日的
- (蒙彦军)(2022-03-18)·我在一个百秋的App被刷单提高知名度的骗了3万,后续还要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