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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离婚,已经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江西 08-29 09:47  悬赏 0  发布者:钟晶 给我留言  回答:(1)
因为丈夫吸毒,遗弃家庭并且失踪,女方提出离婚,经济适用房已申请,没有购买,女方不想放弃这一机会,由娘家人出资购买经济适用房,又担心离婚时男方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怎么才能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又不损害自己的权益?
问题补充:
如果要和男方及其亲属签订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协议,应该怎么签订呢,而目前男方属于失踪人口状态,从戒毒教养所出来以后,双方的家属都没见到过了,女方应该怎么办,要离婚的话,以什么方式最快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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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9 10:27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给予困难家庭一定政策优惠的非普通商品房,以家庭为购房单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系女方出资.
追问:

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不管是谁出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吗,男方遗弃家庭,女方及子女都无处落脚,即便是如此,法律也这样定义,就没有更好的方法让女方合法合理的得到房子,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回答:

按照南昌市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订购房合同,现在男方不在,恐怕很麻烦.女方离婚,可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对方下落不明的,法院可公告送达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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