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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被扣押的物件要多少时间才您取回?

贵州-铜仁 08-29 12:39  悬赏 10  发布者:呆板 给我留言  回答:(7)
在刑事案件中被扣押的物件要多少时间才您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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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9 12:44
判决生效以后。
回复时间: 2011-08-29 12:47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1-08-29 12:59
1、与案件有关的,根据办案的情况决定,可以是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返还。
2、与案件无关的,在查清楚后3日内返还。
——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第二百一十九条 对查获的下列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文件,原物不随卷保存,但应当拍成照片存入卷内,原物由公安机关妥为保管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
  (一)淫秽物品;
  (二)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
  (三)鸦片、海洛因、吗啡、冰毒、大麻等毒品和制毒原料或者配剂、管制药品;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标语、信件和其他宣传品;
  (五)秘密文件、图表资料;
  (六)珍贵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七)其他大宗的、不便搬运的物品。
  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通知被害人后,超过半年未来领取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延期处理。凡是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如果失主前来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予以归还。如原物已经卖掉,应当退还价款。
回复时间: 2011-08-29 15:46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1-08-29 22:01
如果与案件无关,可以要求退还,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8-30 12:13
能不能取回需要看案件性质,是否会被冲抵罚金
回复时间: 2011-09-02 09:55
你好,判决生效,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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