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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质监局?)出具的房屋质量技术报告书能否收房?

 08-30 13:56  悬赏 15  发布者:tZM1803 回答:(1)
开发商已经部分交房,但交房时只有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质监局?)出具的房屋质量技术报告书,而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有在整个小区全部建完后才会有,而要等到全小区建完还不知要等到何年日月(目前已经延期交房一年有余)。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不应该、能不能够收房?业主能否有权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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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30 14:13
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确定是否应该收房。如果没有约定,又没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实测面积表是不符合交房条件的,可以拒绝收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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