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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08-30 15:51  悬赏 0  发布者:chenju……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订婚时买了在钟楼东大街老凤祥店买了一个戒指和一对的耳钉,开发票写的东西也是老凤祥,可是耳钉的牌子是和实物都是老庙。老庙的有东西没有票,老凤祥的有有票没东西。现在拿去换还不知道人家认不认。
主要考虑到以后自己不喜欢这个款式,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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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30 15:59
你最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否则很难给予有针对性的回复。
我的补充: 2011-08-30 16:0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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