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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关于不签合同,不加金的问题。

上海-杨浦区 09-01 06:45  悬赏 5  发布者:不懂问问77……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公司现在并给别人了,一个月吧。开始加金了。那能要回之前不加的金吗?还有之前有个实习生做了大半年了每个月只有600块,也是没合同的,这么少得钱是不是违法操作啊。还有我现在有一份电子档的财务报告,就是每个月公司花销,可以证明我说的,但是我公布出来,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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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1 11:18
1.月工资600元是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是违法的。
2.你公布公司的财务报告,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但如果与你维权有关,可以作为仲裁或诉讼维权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9-01 09:28
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缴社保费用。上海工资也有最低标准。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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