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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远嫁外地有一个1岁半的女儿,我想离婚,我什么都没有孩子是否会判给我丈夫

 09-03 08:32  悬赏 0  发布者:VKC65 回答:(4)
我们家里住的房子,车子都是他父母名下的,我当时结婚也没多心眼,现在我和他除了有2万多的存款,然后我们什么都没有,我没工作,他开线车,他父母家里生活条件还好,我想知道和他离婚,因为要是离婚后我什么都没有,因为我要工作,孩子无力抚养没法养,可我老公又不想离婚时要我女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我丈夫吗?还是得孩子到了2岁才能判给他啊?还有因为毕竟我生的是女儿,总不放心交给他代,因为我目前是无力扶养小孩子,所以我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提出7岁以后孩子归我扶养吗?请你们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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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03 08:41
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1-09-03 08:42
依法规定,两周以内的孩子,一般有女方抚养为原则
回复时间: 2011-09-03 08:54
既然无力抚养孩子,就叫父亲抚养。财产没有登记在应该登记人的名下,你要求分割,应注意整理证据,房产主张分割难度很大,你可以主张购买房子出资为你的债权。
回复时间: 2011-09-03 10:08
两周以内的孩子,一般有女方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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