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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做了两次人流不成功而引发的不良症状以及产生的损害,是否可以到医院索赔?

黑龙江-齐齐哈尔 01-28 22:04  悬赏 0  发布者:wanggu…… 给我留言  回答:(2)
第一次人流刮宫以后的10天发现没成功,又做了第二次人流刮宫,复查没成功,后来大夫让用药物流产,三天后,还有点异物,引起了盆腔炎,腰痛,腹痛,全身无力,时间已经24天,误工,身体,精神损失是否向医院索赔。谢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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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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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29 11:49
你好,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有过错的应该付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1-29 08:16
你好,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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