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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陕西-宝鸡 09-13 13:29  悬赏 10  发布者:pucca 给我留言  回答:(9)
有位朋友为雇主开车,送货途中他在未超速超载正常驾驶的情况下,因下坡刹车时车辆开始晃动,雇主见状扳动方向盘导致翻车,造成司机轻伤,高速路护栏、绿化带、路面受损共赔付六万余元,车上所载货物遭到围观群众哄抢,损失严重。 该车有商业保险,并有3次翻车记录。 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是单方责任事故,司机负全责。 请问交管部门的认定是否合理,我的朋友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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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3 13:32
雇主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13 14:32
交警认定是合法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13 16:46
雇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13 20:41
交管部门认定合理,由雇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14 10:16
先不说交通肇事的责任认定是否合理,单从案件上看赔偿责任应该由车辆的所有权人承担。司机与雇主构成国用关系,造成损失的应由雇主承担责任,但是雇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14 17:22
应该由雇主承担责任,但是你朋友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你朋友在这次事故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你朋友就不用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14 23:08
交警认定事故正确,应当有雇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16 02:00
交管部门认定合理,由雇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27 09:36
雇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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