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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同

广西-钦州 01-29 22:31  悬赏 0  发布者:weinen…… 给我留言  回答:(1)
乙方在菜市场租赁店铺经营,合同经营范围:五金,杂货。想修改为做包子,菜市场有人做包子(已做3年),糕点等,都是属于食品行,要求市场老总更改,他说不能经营包子,请问有权利要求他更改合同范围吗?有权利把店铺转让给其他人经营吗?市场很多例子也可以转让给其他人经营,也有修改了合同经营范围,请问乙方怎么办?
问题补充:
乙方经营的店铺是经过转让下来经营的,存在转让费,乙方经营的范围想更改,市场很多都经过了更改合同范围,证明可以改行做其他,乙方要求市场老总更改合同范围为(包子)遭受拒绝,市场有人做包子,糕点,奶茶等行业,要求更改做糕点,奶茶也不行,请问市场的老总这样对待合理公平吗?为何当初又可以转让给乙方经营,现在乙方不能转让给其他方经营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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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30 08:43
有合同,按合同里的约定办。
追问:

但是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更改经营范围,而市场老总有几次都可以给其他租客更改,而菜市场开发租赁是不是应该具有同等公平权利?老总不愿意更改,也不允许转让给第三方用来做包子,前提市场已经有人做包子三年,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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