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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卖房款和个人存款给孩子买的房子,是否属于我孩子的

北京 09-05 22:58  悬赏 10  发布者:eKm5585 回答:(9)
我与爱人属二婚,我婚前有一楼房,用卖房款和我个人的一些存款给我女儿婚后付首付买套房子,房产证我女儿名字,我们夫妻还贷款一年左右,至现在一直我在女儿付贷款,1.请问这房屋是否属于我女儿的个人财产,与他的丈夫怎样分割;2.我丈夫的女儿能否分得此房产;3.我爱人能否分得此房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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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6 06:21
如一直是你再付款,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无需与其丈夫分割。
不能。
不能。
回复时间: 2011-09-06 07:01
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
不能
不能
回复时间: 2011-09-06 08:48
属于你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出全资为你女儿购房,且房产登记在你女儿名下的,则为你女儿的个人财产.
你爱人不能分得此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1-09-06 09:41
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女儿付贷款部分需要与他的丈夫分割;

其他不能。
回复时间: 2011-09-06 10:19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她的丈夫不能要求分割。
你的丈夫和她的女儿都不能分得此房产。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9-06 10:31
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一般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就是不知道你们共同还贷的时候你丈夫知道不,是谁去交的钱。
回复时间: 2011-09-06 10:45
房产归你女儿所有。
回复时间: 2011-09-06 15:12
1,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并且由父母出资,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女儿的丈夫不能要求分割。
2,该房产与你丈夫和丈夫的女儿无关,他们都不能要求分割该房产。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9-06 17:07
此房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其他人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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