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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学生,年满18周岁。2015年3月23号和朋友合租了一套房子

湖南-长沙 01-31 11: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学生,年满18周岁。2015年3月23号和朋友合租了一套房子,押一付三房租提前一个月交付,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是合同上乙方的签字是我写的另外一个一起租房子的朋友的名字。合同上有写不得转租,本来说好的是租两年,后来觉得租不了两年就给房东打电话说租一年半,房东同意了。第二天签合同的时候,房东手写在不得转租后面加了一条说一年半后可以转租。然后因为都是学生,想着放假的时候房子空着就想着省点儿钱所以就把房子转租出去了一个月。但是后来房东私自开门来家里了,说我们违约,然后我们把我们租房子的人的租金给退了,但是她还是说我们违约并且把全部钥匙收走,并且说终止租房合同且不退还我们押金。合同中未提到违约金。但是我们在这期间已经全部交齐物业水电气以及房租。我想问下我们当初签的租房合同有效么?因为是4个人一起住但是只签了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还不是本人亲自签的。第二个问题是在我们已经完全缴齐各种费用后,她私自进入家里然后说我违约,拿走钥匙,并且不退还押金这种做法对么?家中物品无损坏,我有权利问她索要押金么?我们已经交齐2016年1 2 3月的房租,事情发生在1月底,我可以在2月份不支付接下来的房租并问她索要押金么?望大神回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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