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自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已解决问题

被同事砍伤,可以把老板列为第二被告吗?

 09-07 18:01  悬赏 5  发布者:范明26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临沂 回答:(1)
酒店同事把我砍成重伤。现在已经投案自首,现在处于庭外调解阶段,因被告经济赔偿能力有限,考虑把酒店老板列为被告。问;现在还来的及吗?如果起诉以什么理由起诉!!能胜诉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07日 19时01分
1、一般不可以,刑事案件。
2、如果为工作上的事情,就是工伤,可以将老板追加为第三人。
追问:

王律师你好,怎么才算工作上的事啊???我是在上班期间,与同事发生争执口角,被他从背后砍伤!!第三人有什么作用???会和被告人共同承担经济赔偿吗??? 下面这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回答:

1、如果是为工作发生争执,被对方砍伤,就可以要求老板赔偿。
——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第三人可以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王律师够专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山东聊城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1417
湖南 长沙
人气:546622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52
广东 深圳
人气:209260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656
安徽 合肥
人气:2837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