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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咨询

广东-深圳 09-07 19:34  悬赏 0  发布者:senggy 给我留言  回答:(5)
原单位为私立学校,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提出假期及开学第一周不予办理辞职手续。
我方30多位老师于教师报到第一天(开学前一周)提出辞职申请,并愿意承担原单位因我方辞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即合同上说明的免除暑假工资,及扣除一个月工资),当时书面辞职提交后由副校长签字同意并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但是校董事会在当天下午忽然拒绝我方老师手续的办理,即离职单上最后一步校长签字被拒,但是第二天下午我方所有教师已经被原单位清离学校。
现在开学已经第二周,我方30多位教师的新单位需要获得我们的离职证明方可与我方签订聘用合同,但是原单位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请问原单位现在的做法是否违法,我方教师该以何种合法手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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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6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9-07 19:39
1,你们可以提出离职,要求学校结清工资。
2,具体可以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确定。
回复时间: 2011-09-07 21:36
违法,可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9-07 20:27
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9-07 20:40
可到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1-09-08 09:28
学校应当出具离职证明给老师,否则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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