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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聘合同事宜

广东-深圳 09-08 16:41  悬赏 10  发布者:华鑫电子 给我留言  回答:(4)
各位好!

我将大概的事件经过讲述如下:我是于2010年四月份转的肖祥虎的工厂二楼,当时就签了协议,在2011年3月又重新签了份协议,肖祥虎是做三楼,谭显华做二楼,房租与押金各负责一半,肖祥虎于2011年5月份搬走了,我该交多少租金?房东要求我交全部,有法律依据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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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08 18:36
1,应按你实际租的面积交租。
2,要结合你当时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回复时间: 2011-09-08 17:57
问题并不十分清楚。你当时将工厂二楼转给肖X时是否经过房东同意呢?或是否有房东签字的转让协议呢?你和房东的租房合同中对转让是如何约定的?需要知道以上才能够具体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9-08 20:51
请将问题陈述清楚。
回复时间: 2011-09-09 20:05
你没陈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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