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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想妈,孩子妈不来看他,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安徽-巢湖 02-05 00: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离婚了孩子想妈,孩子妈不来看他,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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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05 10:17
可以以子女名义行使探视权为由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如下: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抚养子女方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从设立探视权的立法目的看: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造成的感情伤害;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从子女的身心健康出发,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母)亲交流的渴望,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综上,小孩的母亲不可以放弃探视权,是其义务必须履行。
追问:

谢谢您,我知道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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