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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找到一工作,但不知道工作劳动合同中一条规定是否合法,想请教下,谢谢各位了

江苏-苏州 09-09 11:39  悬赏 15  发布者:tangho…… 给我留言  回答:(4)
朋友最近找到一份宠物美容师的工作,公司要求去上海培训一个月(说是不收费,免费培训),然后再分配岗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其中有一条是:如果签订合同后两年内离职的话必须缴纳之前一个月的高额培训费用,现在朋友想知道这公司这项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符合法律效应?多谢各位啦!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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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9 12:15
如果公司确实为你朋友入职进行了必要的上岗培训,并实际支付该培训费。在合同期内,你朋友离开,的确是要支付培训费。该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追问:

首先谢谢您给予的支援!那培训是在他们上海的总公司进行培训,内容是进店进行实训,朋友进店也给他们公司提供了免费劳动力,这样的培训却要收四五千块的培训费,我觉得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9-09 13:40
如果公司确实为你朋友入职进行了必要的上岗培训,并实际支付该培训费。在合同期内,你朋友离开,的确是要支付培训费。该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9-09 13:57
符合法律规定的。
回复时间: 2011-09-09 14:02
如果是岗前培训不可以设定服务期。即使设定,有依据的培训费也要折合到2年内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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