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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赔偿问题

 02-06 02:26  悬赏 0  发布者:南山05 给我留言 地区:宁夏-宁夏 回答:(3)
请问在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如果肇事方全责的情况下,肇事方做了事故赔偿后,我方受害方能否继续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二者能否同时享受。注:遇害者是事业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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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2月07日 13时15分
你好,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追问:

如果此交通事故涉及到公车私用问题,涉事单位以单位名义向社保部门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单位有权申领这笔工伤补偿金吗?补偿金到底归谁享有?

回答:

你好,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要假如。

追问:

对不起,上面我叙述的就是事实,只因案件涉及的因素多,所以就以假设的口气说出来。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基本满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06 15:40
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追问:

如果此交通事故涉及到公车私用问题,涉事单位以单位名义向社保部门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单位有权申领这笔工伤补偿金吗?补偿金到底归谁享有?

回答:

工伤赔偿款当然属于受害者。

回复时间: 2016-02-10 23:44
属于工亡,可以要求工亡赔偿,不冲突
追问:

如果此交通事故涉及到公车私用问题,涉事单位以单位名义向社保部门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单位有权申领这笔工伤补偿金吗?补偿金到底归谁享有?

评论者:保文静律师
时间:2016-02-13 22:15
属于你们个人,与单位无关
评论者:南山05 给我留言
时间:2016-02-16 19:55
谢谢回答,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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