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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索赔那些费用呢

浙江-金华 09-11 21:15  悬赏 0  发布者:向日葵052…… 给我留言  回答:(1)
徐老师:首先祝您中秋节快乐:我家老人在一大型超市购物,在门口台阶处有一蜂密洒地,因无人清扫,踩上后不慎摔倒,到医院检查后无骨折等外伤,但级脉挫伤,医生诊治说要至少休养2-3个月,因我家现在一小孩,全凭老人平时照顾,因目前只有22个多月,老人受伤后,无人照顾小孩子,我们夫妻二人不得不有一人或雇人照顾小孩,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向超市索赔那些费用,误工费可以索赔吗?(我家老人现年59周岁,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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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2 08:03
台阶属于商场所有或管理,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顾客人身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目前医药费全由超市方面支付,请问,是否超市只需对老人的医疗费用负责,因此给我家庭其他方面带来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吗?

回答:

不是的!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需鉴定确认)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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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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