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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违约金的事

 09-12 09:53  悬赏 25  发布者:525763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安徽 回答:(3)
我买的商品房延迟了2个月,开发商说是按首付款的万分之一赔偿。可是合同上说的是按已支付的房款赔付,我都以还贷款了,难道我的贷款不是已支付的房款吗!请问开发商说的是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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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12日 09时54分
你理解的对,应当按实际已经支付的房款为基数。
追问: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能给我个确定的答复吗谢谢!敬谢!

回答:

应当按实际付款为基数支付违约金。

追问:

呵呵,真的很感谢你啊,忙中还给我回话,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你的实际付款指的是?我的贷款算不算实际付款?

回答:

算呀!你已还贷款部分属于实际付款。

追问:

非常感谢!

回答:

不客气,如满意可采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2 10:07
1、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商的说法错误,根据“合同上说的是按已支付的房款赔付”的情况,就是按照已经支付的价款来计算违约金。
追问:

非常感谢!

回答:

不客气。

回复时间: 2011-09-12 10:16
贷款算实际付款
追问: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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