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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损害赔偿

 08-17 11:00  悬赏 30  发布者:cxl06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聊城 回答:(7)
一天,我用完同学的笔记本电脑,本想让它散热,没拉上包的拉链便放到他柜子里了,两天后同学从柜子中拿笔记本时,一失手笔记本从包里滑出来了,掉地上把屏幕摔坏了,价值3000多元,我该承担责任吗?要是,该赔他多少钱.请求您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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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08月18日 09时13分
双方均有过错,不是大事,协商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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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08-17 11:20
双方都有过错,可以协商解决,相对来讲,对方的责任大一些。
回复时间: 2008-08-17 11:21
你二人都有过错,都有有责任。协商一下。
回复时间: 2008-08-17 11:35
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你应该赔偿部分,具体比例可以协商确定。如果打官司的话,由法院确定。
回复时间: 2008-08-17 16:02
双方都有过错,同学之间应当互相谅解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08-08-17 16:33
同学间最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08-08-17 22:37
如果你告知了他,你没有责任。如果没有告知,你承担主要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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