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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安徽-芜湖 02-15 13:1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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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15 13:44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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