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哲  龙宇涛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托人找工作未成起诉对方不还钱

天津-宁河县 02-15 17:16  悬赏 0  发布者:sward 给我留言  回答:(0)
请问这种托人找工作的协议是无效合同,合同法中《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这种托人找工作的钱不会被判定收归国有吧。
问题补充:
还有诉讼原告是必须要写对方签的收条上父亲的名字,还是原告可以写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山西太原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2488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87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77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90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3720
四川 成都
人气:7973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