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结婚前加名字 离婚怎么判

上海 02-15 18:28  悬赏 0  发布者:DH1982 给我留言  回答:(6)
男方父母2008年2月出全资购房,房产证上名字为男方父母和男方,2008年8月男方将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男女双方2009年3月结婚,结婚费用均由男方支出,女方未置办嫁妆,婚姻期间无工作,均由男方支出,孩子出生缺陷,女方欲不抚养孩子提出离异。2012年双方离异。按照《物权法》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即2008年8月取得房产证,发生效力。《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取得产证时间,男女双方仅为恋爱关系,不存在等份共有。按照《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女方在产证发生效力的时间,并未出资一分钱。按照《物权法》的说法,女方是拥有份额的,但出资为零,不应享有四分之一份额。现男女双方离异,最低怎么判。(男方可提供大量资料证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51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2-15 19:08
加了名字就有份额,对于男方来说心理准备要有
回复时间: 2016-02-15 18:50
产证没有约定份额的话,4个人名字就是一人1/4
追问:

按照《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全额出资的发票,票据均有。那这条法律是空谈吗?

回答:

没有约定份额属于共同共有

追问:

共同共有的比例怎么确立呢?还是按照物权法104条规定吗?

回答:

和你说了一人1/4

追问:

颜律师,《物权法》第14条的解释,产证发生效力时2008年8月;因为产证没有约定,结婚登记为2009年,产证发生效力的时间属于恋爱关系不属于家庭关系,按照《物权法》第103条解释那么应该是按份共有。按照按份共有,《物权法》第104条做出解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这个逻辑难道有问题?难道我们的法律还自相矛盾的吗?

回复时间: 2016-02-15 19:52
你的推论是不准确的,加名字行为法律上属于一种赠与行为,因此对方是有份额的;
依据你的描述,结合司法实践,初步判断对方的份额估计在10%-25%之间,最终比例法院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结婚时间、家庭贡献、离婚原因等等。
追问:

会不会有低于10%的可能,结婚3年,房子男方全额出资,因未装修,女方未居住过,婚后与父母同住,婚后女方不工作,生活开支均由男方出,离婚原因是残疾孩子出生后,女方欲放弃救治,矛盾不断导致离婚。男方有大量的纸质证据和音频证据。如何将女方的比例将到最低

回答:

可能性很小

追问:

《关于审理分解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恋爱期间两天共有,按照10%-30%。而今我们是四人共有。如果还是10%是不是很不公平呢。

回答:

你们结婚了,婚姻家庭,很难判断公平的。我告诉你的都是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之谈。

回复时间: 2016-02-15 20:29
1、既然加上名字,则提起离婚分割,原则上均分。

2、但仍会参照结婚时间、离婚原因、过错情况及对房产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各自份额。
我的补充: 2016-02-15 20:29
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或加微信交流(左侧头像下的手机号即为微信)。
回复时间: 2016-02-15 21:41
按上海的司法实践,女方可获得10%-25%.
回复时间: 2016-02-16 17:36
2012年双方离异,婚都离了近4年了,当初没处置?产证上有名字就可以享有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75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48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7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