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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北京买房合同已签资审没过,定金可否要回?是否违约?

北京 02-16 15:35  悬赏 0  发布者:LUCKY_……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河北户口,在北京缴纳社保已有20余年,从未换过单位。合同签订前,我本着踏实谨慎的原则,跟中介提议先审查购房资格,再签订合同。但中介以“我是大国企职工,资格肯定没问题”为由,催促我和房主于2016年1月8日,三方共同签了北京二手房存量买卖合同,5万定金及2.7万中介费我已当场交付。在此之后,中介提交了资格审核。

1月17日,我去单位开收入证明时,看到其他职工在找领导催促补缴社保,仔细打听才得知:该职工是因单位2015年10月11月社保未按期缴纳,而导致购房资格未通过。17日当天,我立刻向中介说明此事,请中介与房主沟通情况。因为单位统一缴纳社保,他不过我肯定也过不了。中介称提交的资格审核需等到21日才能出结果,让我等确定的结果再说,并让我马上催单位补缴社保,我往返河北北京三趟协商此事。基于资审结果的不确定性,合同约定的应于2月20日前交付的第二笔合同款,我向中介说明先不打,并请中介与房主协商:等资格通过再打款比较稳妥,也是对双方的负责。

2月21日晚,我接到中介电话,资审没通过。但中介一再强调:社保只要补上了就肯定能通过。2月22日,我接到领导通知,单位已将我单位职工10月和11月社保补齐,并且12月社保为正常缴纳。于是,中介再次提交了资格审核,在此期间,中介两次向我索要第二笔合同款。于是,我打电话咨询北京市住建委,得到的答复是2012年12月18日后社保有补缴不算购房资格。但中介始终非常确信我有资格,于是我联系了房主,向他说明情况并致歉。房主联系中介,并告知我他得到的中介答复也是我肯定有资格。最终,于2月4日晚,我得到了第二次审核的结果:资格没通过。合同中没有涉及到与资格审查相关的条款。

但如今我无资格购买北京市的房屋,请问:1.这算我违约吗?2.合同是否还有效力?3.定金及中介费是否可以退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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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2-16 16:07
按照合同,违约的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2-16 15:50
不算违约。合同有效力。中介费可以返回。 具体需要看合同约定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2-16 15:54
你好!首先,合同有效;其次,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该合同;中介作为专业房屋买卖服务者有义务了解相关的国家政策的规定,因此造成的损害应该由中介公司承担;最后,合同解除之后定金应该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您;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2-16 16:08
您好!合同有效。中介有过错可以要求返还中介费及赔偿损失。欢迎来电为您做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6-02-16 16:10
你好,如你所述,应当不算违约,不过还需要结合你们签订的书面合同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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