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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解,多谢各位了!

北京-朝阳区 09-14 15:31  悬赏 5  发布者:甜心_小P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家新公司的人事,我要为员工制定员工手册,请问婚丧假和产假一般为几天?试用期不给员工上社保可以吗?员工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里要注明如果公司到发薪日为发薪酬或者拖欠工资应该怎么样嘛?
我问题有点多,麻烦各位律师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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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4 15:37
您好,婚假法定为3天,晚婚多加7天,丧假3天,法定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的再加30天。可以规定转正之后补交试用期社保。不需要规定拖欠工资怎么样,但是这样是违反劳动法的,员工有权提起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9-14 16:03
婚假法定为3天,晚婚多加7天,丧假3天,法定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的再加30天。
回复时间: 2011-09-14 16:13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三)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我的补充: 2011-09-14 16:14
试用期也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不得拖欠。超过15天算拖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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