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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建设

浙江 09-14 19:18  悬赏 0  发布者:101023……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新房建设是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给别人的,但在建房过程中出了个事故,由包工头请来做工的工人因故出事,并有可能出现相关等级残废,请问此等事情与我家即房主有牵连吗?有责任吗?请各位律师大人帮忙解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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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5 06:19
雇主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
追问:

为什么这么说,人是包工头请来做事的,雇主不认识,请吴律师明示,谢谢!

回答:

如果包工头不具备资质,雇主和包工头就需要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追问:

同意吴律师的说法。但由于仅是建设2层的房子,且是在农村,所以一般情况请的包工头只是雇主认为他做的房子比较多经验丰富才会给承包的,包工头很少、甚至没有相关资质,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又怎么判定呢?请吴律师明示,谢谢!

回答:

那就是由包工头和雇主一起承担。

回复时间: 2011-09-14 20:36
你是浙江哪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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